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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一国际一审按8成交管理费 业主要维权

《第一国际业主疑被逼贱卖商铺》追踪报道 ◀

商铺门口的地铁开通指日可待,被套牢多年的第一国际自由港组团200多户业主终于看到了解套的曙光。不过,去年八九月,有商业经营公司向业主广发邀约收购函,但大多业主并不愿意出售商铺。之后,广大业主便收到了从未出现过的高额物业管理费催交单,还有12户业主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业主怀疑,物管伙同他人以物业管理费的名义来逼迫他们贱卖商铺(详见3月21日本报AⅡ05版《,第一国际业主疑被逼贱卖商铺》)。

日前,有8户业主的案件已经一审判决,结果是业主按照八成来交管理费,并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业主代表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关联企业,开发商早已挖好坑让业主来跳,他们很难打赢官司,现在大约200户业主已经取得联系,正在商量如何维权,将会抗争到底。

物管将按八成标准来协商管理费

2005年8月18日,吴先生与房小姐与东莞市商业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东莞市商业中心(即第一国际)XG1—05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当年9月4日,吴先生和房小姐与东莞市恒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生物业”)签订《第一国际前期服务协议》,约定由恒生物业对商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商厦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商厦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物业管理费标准(包括能源费)为28元/平方米·月。

当时,第一国际承诺返租5年,期间给业主提供租金回报。恒生物业主张,返租期满之后,涉事商铺从2010年9月起从未交过管理费,所以要求吴先生与房小姐按照约定交纳管理费及违约金。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为,恒生物业提供的服务存在保洁工作不到位、电梯等共用设备未能正常运行且无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瑕疵,但即便如此,吴先生与房小姐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有义务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所以判决业主方按照约定标准的80%来交管理费,2010年11月至2013年1月涉案管理费合计15120元,并按照每日1‰的标准交纳违约金。

前日,恒生物业的代理律师称,总共起诉了12户业主,有8户已经判决,均按照八成标准来交纳管理费,目前还没有业主上诉,其中6户已经过了上诉时效,同时有4户向物业公司交了相应费用,接下来将按照这个标准来跟业主协商管理费的交纳问题。

200户业主抱团维权

不过,业主代表张先生说,大多业主并不满意这种处理结果。

他说,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关联企业,说到底,商铺空置多年,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违背商业地产运行的规律,把一个购物中心划成格子铺来卖了。开发商把200多户业主拉进来,套牢了这么多年,现在换个马甲却通过物业公司来收钱,所以他们将抗争到底。当时,第一国际商铺的售价每平方米高达一两万元,比周边商铺价格都高出一大截,

开发商东莞市商业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及恒生物业的代理律师同为一人,他此前代表两家公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此外,第一国际(、、)的官方网站显示,恒生物业是东莞市商业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律师承认,开发商与恒生物业确是关联企业。

张先生说,现在大约有200户业主已经取得联系,正在商量如何维权。